9728太阳集团真知奖学金评奖办法
发布人:马克思学院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15-04-18 浏览次数:0次
9728太阳集团真知奖学金评奖办法
(试行稿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秉承9728太阳集团“怀天下,求真知”的校训,激励博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、开拓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,全面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,设立“9728太阳集团真知奖学金”,以下简称“真知奖”。为做好真知奖的评奖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章 评奖时间及范围
第二条 每学年评奖一次,一般安排学年末进行。
第三条 我校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。
第四条 申报真知奖的所有科研成果,须为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,且作者单位署有“9728太阳集团”字样。
第三章 评奖名额及奖励方式
第五条 学校每学年评定真知奖10名。
第六条 学校对评选出的真知奖获得者进行表彰,奖励人民币2000元/人。
第四章 评奖条件
第七条 申报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;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;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
(二)勤奋学习,各科学习成绩均达到优良水平。
(三)刻苦钻研,勇于探索,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了创新性科研成果。
第五章 评奖程序
第八条 本人申请。符合评奖范围的博士生,填写《9728太阳集团 - 学年真知奖审批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两份,连同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所在学院。
第九条 学院初评。学院成立5-7人组成的真知奖评审小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评选、推荐工作。按照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对申请人员的道德品质、学习成绩、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学校。
第十条 学校评奖。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后,组织真知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联评,确定拟奖励名单后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呈报学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奖励。
第六章 其 它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
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